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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全区机关事业单位 工勤技能人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补考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4年度全区机关事业单位

工勤技能人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补考工作的通知

 

各盟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协办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4]113号),现将2024年度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补考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一)补考人员范围

2024年度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不合格人员均可申报。

(二)补考人员报名

各协办单位要积极组织报名工作,考生信息直接从内蒙古技能人才评价监管服务平台提取。

(三)报名缴费

1.缴费时间:10月20日08:00至22日18:00

2.缴费方式:详见附件。

3.收费标准:参照《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财政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规范内蒙古自治区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内发改费字〔2015〕1552号)执行,综合评审费由各盟市收取。

二、考务安排

(一)考试时间

理论(笔试)考试时间:11月10日8:30-10:00

技能(笔试)考试时间:11月10日10:30-12:30

技能(实操)考试时间:11月10日14:00开始

(二)评价方式

理论知识考试采用纸笔作答的方式进行,操作技能考核采用笔试或实际操作的方式进行,综合评审采用专家评审的方式进行。

(三)准考证打印

11月5日9:00至11月9日18:00考生登录“内蒙古职业培训与就业促进会”(http://www.nmgjch.cn)官方网站打印准考证。

(四)成绩公示

11月16日9:00至11月20日18:00在“内蒙古职业培训与就业促进会”官方网站进行成绩公示。

(五)考场、考务安排

以盟市为单位设置考点。在本地区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监管部门的监督指导下,由协办单位通过内蒙古技能人才评价监管服务平台于10月28日前完成考场编排、考务安排等工作,并于考前5个工作日提交《考务手册》。

三、工作要求

(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本地区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监管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各协办单位要做好组织实施工作,确保评价工作顺利实施。

(二)各盟市协办单位应于11月22日前将合格人员汇总表签字盖章后提交内蒙古职业培训与就业促进会。

联系电话:0471—3956299

师:15754971507

师:15148202355

附件:报名缴费流程

                 

 

 

内蒙古职业培训与就业促进会

2024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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